李石(?~一一八一),字知几,号方舟子,资州(今四川资中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一年(一一五一)进士(清光绪《资州直隶州志》卷一三)。调成都户曹参军。召为太学录,迁太学博士。二十九年,出为成都府学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三)。历通判彭州,知黎州、合州、眉州。孝宗淳熙二年(一一七五),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,寻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一二)。八年卒(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乙集卷一三)。有《方舟集》五十卷、后集二十卷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八),已佚。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二十四卷,事见本集卷一○《自叙》。 李石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方舟集》为底本,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